转发郑商所关于调整期权申报费计收方式的通知


郑商函〔2025〕139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郑州商品交易所将自2025年2月28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调整期权品种申报费计收方式,具体如下。
期权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权合约月份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同一合约月份的常规期权、系列期权合并计算。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2月24日
相关推荐
-
交易提示(20250627)
06.27 / 2025
-
交易提示(20250626)
06.26 / 2025
-
交易提示(20250625)
06.25 / 2025
-
交易提示(20250624)
06.24 / 2025
-
转发能源中心关于做好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06.24 /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