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能源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08.22 / 2024
风险管理部
上能发〔2024〕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27日(周二)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2日
相关推荐
-
交易提示(20260402)
04.02 / 2026
-
关于广州期货交易所2605期权合约到期的通知
04.02 / 2026
-
转发广期所关于修改《广州期货交易所多晶硅期货、期权业务细则》的通知
04.02 / 2026
-
转发广期所关于调整多晶硅期货相关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数量、交易手续费标准、交易限额及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04.02 / 2026
-
交易提示(20260401)
04.01 / 202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