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部分品种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11.23 / 2016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要求,公司自2016年11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调整铜、镍、锡、石油沥青品种保证金标准到14%。调整铝、铅、螺纹钢、天然橡胶、锌、热轧卷板品种保证金标准到13%。如上述品种合约出现涨跌停板、超仓、交割月、临近交割月等提高保证金的情况,按照较高的保证金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方正中期
2016年11月23日
相关推荐
-
交易提示(20260408)
04.08 / 2026
-
交易提示(20260407)
04.07 / 2026
-
转发郑商所关于动力煤期货2704合约有关事项的公告
04.07 / 2026
-
交易提示(20260403)
04.03 / 2026
-
关于原油2605期权合约到期的通知
04.03 / 202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