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期所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自2016年11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11月22日
相关推荐
-
交易提示(20250930)
09.30 / 2025
-
交易提示(20250929)
09.29 / 2025
-
交易提示(20250926)
09.26 / 2025
-
关于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调整公司保证金的通知
09.25 / 2025
-
交易提示(20250925)
09.25 /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