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金所关于提示沪深300股指期货IF1504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04.13 / 2015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即IF1504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4月17日。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风险控制,做好相关风险提示与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相关推荐
-
交易提示(20260529)
05.29 / 2026
-
转发广期所关于修改《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期权业务细则》的通知
05.28 / 2026
-
交易提示(20260528)
05.28 / 2026
-
交易提示(20260527)
05.27 / 2026
-
转发中金所关于股指期权实施梯度申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05.26 / 202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