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 及报备制度的通知


郑商发[2011]45 号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特明确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 定标准及报备制度,此前发布的监管工作指引中所涉及的“关联账户”一律改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
(一)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 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事实。
(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认定为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1.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 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 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 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 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3.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4.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5.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 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6.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7.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 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8.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制度
(一)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被 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通过期货公司会员主动申报相关信息, 并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见附件 1)。
(二)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户人应在实际控制关系发 生变更时,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主动申报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三)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的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 尚未申报的账户,交易所应书面对其开户人进行询问。
如相关开户人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应按照正常流程向交易所进行申报。
如相关开户人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应向交易所说明情况, 提供相关材料,并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见附件 2)。交易所相关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确不属 于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所对相关账户进行正常管理;对于事实不清、理由不充分的,交易所将相关账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四)非期货公司会员在申报情况及提供材料时,应直接向 交易所上报。
(五)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但不如实申报相关信息、
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协助报备工作的开户人,交易所根 据情节轻重,可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相关业务等措施。
(六)期货公司会员有告知、提示客户申报实际控制关系账 户相关信息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2.合规声明及承诺书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1:
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K-1 表)
第一部分:申报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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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填写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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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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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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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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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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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客户填写信息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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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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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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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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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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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型 |
A.生产企业 □ B.加工企业 □ C.贸易公司 □ D.投资公司 □ E.其他(请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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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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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套期保值交易?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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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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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相关信息 |
1、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的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根据所控主体的性质填写所控客户的以下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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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控主体 为个人客户 时: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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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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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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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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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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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关系描述 |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所控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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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控主 体为单位 客户时: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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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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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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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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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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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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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关系描述 |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所控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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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套期保值交易?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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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被其他主体(个人或单位)实际控制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根据控制主体的性质填写控制客户的以下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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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为个人客户时: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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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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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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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关系描述 |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所控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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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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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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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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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主体为单位客户时: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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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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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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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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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关系描述 |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所控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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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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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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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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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套期保值交易?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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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申报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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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所申报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承诺当所申报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履行变更申报义务。 3、本人知悉并承诺遵守交易所关于存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有关规则及要求,合法合规参与期货交 易,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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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注“?”的选项为必填项,其他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如报告主体与 1 个以上的其他主体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则须填写相应数量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请表》进行申报,但第一部分内容只填写一次即可。
申报人: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合规声明及承诺书
交易所:
本人声明:不存在因代理、投资、亲属、交叉任职、协议以及其他安排等因素而对他人的期货交易进行实际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因上述关系而导致本人的期货交易被他 人实际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分仓的方式规 避交易所持仓限额而超量持仓的情形。
本人承诺:所做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严格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参与期货交易;愿意配合交 易所及相关期货公司采取的相应措施;完全明白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自愿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 所的处理措施。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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