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的通知


上期办发[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期货市场的一线监管,遏制过度投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健康运行,交易所现将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公布如下:
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
(一) 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事实。
(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1、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3、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4、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5、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6、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7、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8、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交易所《关于公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的通知》(上期交监查字[
三、“认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1.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2.合规声明及承诺书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K-1表)
第一部分:申报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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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 填写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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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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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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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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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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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客户 填写信息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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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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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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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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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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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型 |
A. 生产企业 □ B. 加工企业 □ C. 贸易公司 □ D. 投资公司 □ E. 其他(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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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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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套期保值交易?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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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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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 关系账户 相关信息 |
1、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的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根据所控主体的性质填写所控客户的以下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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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控主体为个人客户时: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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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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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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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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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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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 |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所控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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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控主体为单位客户时: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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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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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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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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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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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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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 |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所控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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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套期保值交易?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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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被其他主体(个人或单位)实际控制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根据控制主体的性质填写控制客户的以下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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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主体为个人客户时: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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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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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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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 |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控制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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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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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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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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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主体为单位客户时: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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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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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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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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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 |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控制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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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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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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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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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过套期保值交易?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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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申报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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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所申报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承诺当所申报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履行变更申报义务。 3.本人知悉并承诺遵守交易所关于存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有关规则及要求,合法合规参与期货交易,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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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注“*”的选项为必填项;其他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如报告主体与1个以上的其他主体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则须填写相应数量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进行申报,但第一部分内容只填写一次即可。
申报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合规声明及承诺书
上海期货交易所:
本人声明:不存在因代理、投资、亲属、交叉任职、协议以及其他安排等因素而对他人的期货交易进行实际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因上述关系而导致本人的期货交易被他人实际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分仓的方式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额而超量持仓的情形。
本人承诺:所做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严格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参与期货交易;愿意配合交易所及相关期货公司采取的相应措施;完全明白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自愿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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