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调整焦煤、焦炭、铁矿石和鸡蛋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04.10 / 2014
大商所发〔2014〕7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焦炭和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8%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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