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提示

关于2020劳动节期间调整客户保证金的通知

04.27 / 2020 风险管理部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2020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具体安排如下:

 

2020年4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纸浆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螺纹钢、不锈钢、热轧卷板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铝、锌、铅的保证金调整为16%;铜、锡、镍、白银、橡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燃料油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石油沥青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能源中心原油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20号胶调整为17%

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焦炭、焦煤、聚氯乙烯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豆油、棕榈油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聚乙烯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 苯乙烯、液化石油气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胶合板交易保证金调整为50%

郑州商品交易所玻璃、白糖、尿素、红枣、纯碱、动力煤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菜籽油、菜粕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PTA、棉花、甲醇、硅铁、锰硅、棉纱、苹果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

 

5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郑州PTA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其余郑州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豆油、棕榈油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其余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维持劳动节长假期间标准不变。

上海期货交易所和能源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燃料油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9%,石油沥青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其余品种恢复到劳动节前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方正中期

2020年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