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上期所】关于镍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03.20 / 2026
各有关单位:
中国证监会已确定将我所镍期货和期权纳入境内特定品种并引入境外交易者。自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客户可以向开户机构(包括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申请开通镍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开户机构应当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有关要求,对客户适当性以及相应合约的交易权限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 对于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取得镍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的境内客户,开户机构可以不再重新评估其适当性,无需关闭相应合约的交易权限。
2. 对于在本通知发布后申请开通镍期货或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的境内客户,通过适当性评估或者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条件的,开户机构可以开通相应合约的交易权限。
3. 对于在本通知发布后开户的境外客户,开户机构应当做好客户适当性评估以及相应合约的交易权限配置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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