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限额的通知
03.09 / 2026
交易风控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10日(即3月9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各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4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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