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3〕52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7月19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3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尿素期货23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二、自2023年7月19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3/07/1689459378686789.htm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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