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客户移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商函〔2023〕496号
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服务水平,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自2023年6月29日起开展客户移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移仓的,由移出会员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出申请,经移入会员确认后提交至郑商所,非期货公司会员自行提出申请。郑商所在申请的当日内予以审批,并在当日下午闭市后办理移仓。
二、业务办理要求
为确保客户移仓业务顺利开展,请各会员单位尽快升级结算系统及盘后数据报送系统。未升级系统的会员单位不得办理客户移仓业务。
三、移仓手续费
暂免收取客户移仓手续费。
联系人:李少杰
联系电话:0371-65612919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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