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2〕14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清明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3月31日结算时起,普麦、强麦、早籼稻、粳稻和晚籼稻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PTA、菜油、菜粕、甲醇、苹果、尿素和短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其中苹果期货2205合约及尿素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8%,菜粕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5%,菜粕期货2207、2208、2209及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2%。
二、2022年4月6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普麦、强麦、早籼稻、粳稻和晚籼稻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5%;苹果期货2210合约、菜油期货2209合约及尿素期货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PTA期货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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