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调整红枣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11.23 / 2021
风险管理部
郑商函〔2021〕96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26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1月23日
上一篇:交易提示(20211124)
下一篇:交易提示(20211123)
相关推荐
-
交易提示(20260626)
06.26 / 2026
-
交易提示(20260625)
06.25 / 2026
-
转发上期发〔2026〕250号《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06.24 / 2026
-
转发上能发〔2026〕79号《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06.24 / 2026
-
交易提示(20260624)
06.24 / 202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