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函〔2021〕870号《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1〕87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1月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甲醇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3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元/手。
二、自2021年11月2日起,锰硅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30元/手;尿素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日内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5元/手。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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