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10.27 / 2021
风险管理部
大商所发〔2021〕46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1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焦煤和焦炭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5%,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至15%和20%,其中焦煤JM2111、JM2112、JM2201合约和焦炭J2111、J2112、J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30%。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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