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10.19 / 2021
风险管理部
郑商函〔2021〕78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0月20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二、自2021年10月21日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自2021年10月29日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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