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10.13 / 2021
风险管理部
郑商函〔2021〕77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2111、2112、2201、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甲醇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甲醇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棉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13日
相关推荐
-
转发广期所关于对铂、钯期货相关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12.19 / 2025
-
转发广期所关于调整多晶硅期货相关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数量的通知
12.19 / 2025
-
交易提示(20251218)
12.18 / 2025
-
转发广期所市场风险提示公告
12.18 / 2025
-
转发上期发〔2025〕364号《关于调整锡期货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12.17 / 202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