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08.05 / 2021
风险管理部
大商所发〔2021〕33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JM2109和焦炭J21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由15%和11%调整为20%和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8月5日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JM2109和焦炭J21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由15%和11%调整为20%和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8月5日
上一篇:交易提示(20210806)
下一篇:交易提示(20210805)
相关推荐
-
交易提示(20251215)
12.15 / 2025
-
交易提示(20251212)
12.12 / 2025
-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2601期权合约到期的通知
12.11 / 2025
-
交易提示(20251211)
12.11 / 2025
-
转发上期所关于调整白银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12.10 / 202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