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调整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1〕32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7月16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二、自2021年7月23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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