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提示

转发关于修改纤维板合约及相关规则的通知

10.24 / 2019

大商所发〔2019〕43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纤维板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纤维板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修改后的合约、规则自纤维板2001合约起施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