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提示

关于2019劳动节期间调整客户保证金的通知

04.26 / 2019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2019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具体安排如下:

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铝、锌、铅、白银、纸浆的保证金调整为12%;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铜、锡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橡胶、镍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石油沥青、燃料油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能源中心原油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0%;豆一、豆二、豆粕、豆油、棕榈油、淀粉、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铁矿石调整为14%。

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PTA、玻璃、白糖、棉花、棉纱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菜籽油、菜粕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

5月6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方正中期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