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2019年劳动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19〕14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劳动节期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9年4月29日结算时起,PTA、动力煤和菜粕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维持5%不变;玻璃、白糖、棉花、棉纱和菜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二、2019年5月6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4月22日
相关推荐
-
进入交割月风险提示
05.15 / 2025
-
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CJ2507、PX2507期权合约到期的通知
05.14 / 2025
-
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2506期权合约到期的通知
05.14 / 2025
-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2506期权合约到期的通知
05.14 / 2025
-
转发上期发[2025]136号《关于调整黄金期货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05.14 /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