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04.02 / 2019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下调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具体安排如下:
2019年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如下:
锌、铅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螺纹钢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石油沥青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方正中期
2019年4月2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