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03.15 / 2019
郑商函〔2019〕10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2019年3月19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棉花、菜籽油、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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