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乙二醇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乙二醇期货交易的批复》(证监函[2018]374号)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为确保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后的平稳运行,现将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乙二醇期货合约自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EG1906、EG1907、EG1908、EG 1909、EG1910、EG 1911。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
乙二醇期货合约交易所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6%,公司保证金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0%。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的通知详见: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138246/index.html
关于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138990/index.html
方正中期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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