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州商品交易所清明节期间调整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通知
03.28 / 2018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清明节期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8年4月3日结算时起,PTA、动力煤、菜粕、棉花、菜油、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7%,棉花、菜油、白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二、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3月27日
相关推荐
-
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2605期权合约到期的通知
04.03 / 2026
-
交易提示(20260402)
04.02 / 2026
-
关于广州期货交易所2605期权合约到期的通知
04.02 / 2026
-
转发广期所关于修改《广州期货交易所多晶硅期货、期权业务细则》的通知
04.02 / 2026
-
转发广期所关于调整多晶硅期货相关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数量、交易手续费标准、交易限额及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04.02 / 202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