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期所关于对镍相关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25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镍NI1801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
套期保值交易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9月22日
上一篇:交易提示(20170925)
下一篇:交易提示(20170922)
相关推荐
-
转发大商所关于调整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06.06 / 2025
-
转发郑商所关于动力煤期货2606合约有关事项的公告
06.06 / 2025
-
交易提示(20250606)
06.06 / 2025
-
关于铸造铝合金期权交易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06.06 / 2025
-
交易提示(20250605)
06.05 /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