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劳动节期间调整客户保证金的通知
04.28 / 2021
风险管理部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2021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具体安排如下:
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螺纹钢、纸浆、不锈钢、热轧卷板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铝、锌、铅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铜、镍、锡、燃料油、橡胶的保证金调整为16%;石油沥青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白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能源中心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
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PTA、玻璃、纯碱、短纤、甲醇、硅铁、锰硅、苹果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菜籽油、菜粕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动力煤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
自5月6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动力煤2106、2107、2108公司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其余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劳动节前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方正中期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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