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秋节调整保证金通知
09.08 / 2016
尊敬的客户:
根据2016年中秋节期间交易所风险提示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
调整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y)、棕榈油(p)交易保证金到11%。
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铝(Al)、铅(Pb)交易保证金到10%;调整锌(Zn)、黄金(Au)交易保证金到11%;调整锡(Sn)交易保证金到12%。
调整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PM)、强麦(WH)、早稻(RI)、晚稻(LR)、粳稻(JR)交易保证金到10%;PTA(TA)、白糖(SR)、玻璃(FG)、硅铁(SF)、动力煤(ZC)交易保证金到11%;菜籽油(OI)、油菜籽(RS)、菜籽粕(RM)交易保证金到12%。
2016年9月1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特此通知。
方正中期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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