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锰硅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8月3日结算时起,锰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6%。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年8月1日
上一篇:关于调整锰硅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交易提示(20160801)
相关推荐
-
进入交割月风险提示
07.16 / 2025
-
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CJ2509、PX2509期权合约到期的通知
07.16 / 2025
-
转发郑商函[2025]561号《关于调整烧碱期货2509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07.16 / 2025
-
交易提示(20250716)
07.16 / 2025
-
关于丙烯期权交易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07.16 /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