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石油沥青期货1512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发(2015)151号文件要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2015年11月16日收盘结算时起,石油沥青期货151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15%。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我公司自2015年11月16日收盘结算时起,石油沥青期货151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20%。
方正中期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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