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国庆假期调整客户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5年国庆假期临近,由于长假期间外盘正常交易,不确定性较多,为规避过节期间期货市场风险,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将于2015年9月28日结算时起提高公司交易保证金。具体安排如下:(如出现涨跌停板情况或者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合约收取保证金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按照较高比例执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ag)、铜(cu)、天然橡胶(ru)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8%;黄金(au)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燃料油(fu)、石油沥青(bu)、锌(zn)、线材(wr)、镍(ni)、螺纹钢(rb)、热轧卷板(hc)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铝(al)、铅(pb)、锡(sn)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
大连商品交易所胶合板(bb)、纤维板(fb)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5%;铁矿石(i)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大豆一(a)、大豆二(b)、玉米(c)、豆粕(m)、棕榈油(p)、鸡蛋(jd)、玉米淀粉(cs)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聚氯乙烯(v)、聚乙烯(l)、焦炭(j)、焦煤(jm)、豆油(y)、聚丙烯(pp)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
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MA)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精对苯二甲酸(TA)、郑棉(CF)、郑油(OI)、白糖(SR)、玻璃(FG)、油菜籽(RS)、菜籽粕(RM)、动力煤(TC,ZC)、硅铁(SF)锰硅(SM)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普麦(PM)、早籼稻(RI)、晚籼稻(LR)、郑麦(WH)、粳稻(JR)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指数(IF)、中证500(IC)、上证50(IH)维持交易保证金43%;5年期国债期货(TF)维持交易保证金2%;10年期国债期货(T)维持交易保证金3%不变。
2015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如未出现涨跌停板,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正常水平。其中:镍、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
请广大客户随时关注自己账户的资金状况,及时调整持仓结构,严格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方正中期全体员工祝您国庆快乐。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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