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的通知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一)自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3%提高到15%,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3%提高到15%;
(二)自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18%,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18%;
(三)自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23%,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23%。
特此通知。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20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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