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01.16 / 2015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1月19日结算时起,我所将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涨跌停板幅度维持5%不变。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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