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元旦调整保证金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2015年元旦假期临近,根据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1月1日至1月4日休市,为了规避过节期间市场风险,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将于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提高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具体安排如下:(如出现涨跌停板情况或者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合约收取保证金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按照较高比例执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ag)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天然橡胶(ru)、石油沥青(bu)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螺纹钢(rb)、热轧卷板(hc)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0%。
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乙烯(l)、聚氯乙烯(v)、聚丙烯(pp)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
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ME)、郑醇(MA)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精对苯二甲酸(TA)、一号棉花(CF)、菜籽油(OI)、白糖(SR)、玻璃(FG)、油菜籽(RS)、菜籽粕(RM)、硅铁(SF)、锰硅(SM)、动力煤(TC)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普通小麦(PM)、早籼稻(RI)、强麦(WH)、粳稻(JR)、晚籼稻(LR)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0%。
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自己持仓情况,合理控制仓位。方正中期全体员工恭祝您元旦快乐。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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