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调整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沪金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沪银、沪锌的涨跌停板比例调整为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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