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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宣传系列二——非法集资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后果及防范措施

03.24 / 2016 浏览量:

打击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宣传系列二

——非法集资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后果及防范措施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的常见种类和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社会公众可以从以下方面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四、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