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01.16 / 2020
风控部
郑商函〔2020〕1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春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1月22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外,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9%,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二、2020年1月31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月16日
相关推荐
-
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假冒方正中期期货名义进行非法期货活动的声明
03.12 / 2026
-
关于2026年春节假期休市的提示
02.11 / 2026
-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营业场所变更公告
01.30 / 2026
-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太原营业部营业场所变更公告
01.13 / 2026
-
关于客户外部系统接入的告知书
12.31 / 202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