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优化股指期货交易运行 促进市场功能有效发挥
12.03 / 2018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综合评估市场风险、积极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稳妥有序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一是自2018年12月3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二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三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点六。
此次调整是优化股指期货交易运行、促进市场功能有效发挥的积极举措。上述措施实施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持续跟踪评估措施实施效果,加强市场风险监测与交易行为监管,确保股指期货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8-12-2
相关推荐
-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停止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10.29 / 2025
-
关于规范程序化交易及外部信息系统接入管理的通知
10.24 / 2025
-
关于开展交易系统应急演练的通知
09.30 / 2025
-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公告
09.26 / 2025
-
关于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休市的提示
09.25 / 202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