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动力煤、玻璃和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 〔2016〕146 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动力煤、玻璃和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1.动力煤。自2016 年11 月8 日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品种日内先开仓后平仓的平仓交易(以下简称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按30 元/手计收。自2016 年11 月11 日晚夜盘交易时起,若某客户当日在动力煤单一合约交易量超过8000 手(含本数),且日内平今仓交易量超过2000 手(含本数),对该客户该合约当日交易手续费加收30 元/手。
2.玻璃。自2016 年11 月8 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玻璃品种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按12 元/手计收。
3.甲醇。自2016 年11 月8 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4 元/手调整为2 元/手,对日内平今仓交易,甲醇品种按6 元/手计收;对非日内平今仓交易,甲醇品种按2 元/手计收。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 年11 月8 日
相关推荐
-
关于开展交易系统应急演练的通知
09.30 / 2025
-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公告
09.26 / 2025
-
关于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休市的提示
09.25 / 2025
-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常德营业部的公告
08.07 / 2025
-
关于期权宝APP下线的通知
07.14 /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