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聚丙烯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12.29 / 2015
关于调整聚丙烯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5〕298号
各会员单位:
自2015年12月30日起,聚丙烯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5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7。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上一篇:元旦假期温馨提示
下一篇:【热点】手机开户流程指引
相关推荐
-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上海南洋泾路营业部的公告
04.29 / 2026
-
关于2026年劳动节假期休市的提示
04.28 / 2026
-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公告
04.27 / 2026
-
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中心20号胶、国际铜期权交易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04.17 / 2026
-
关于2026年清明假期休市的提示
03.31 / 202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