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聚丙烯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11.27 / 2015
关于调整聚丙烯品种交易手续费
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5〕260号
各会员单位:
自2015年12月1日起,聚丙烯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5。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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