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期权品种交易规则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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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期权品种交易规则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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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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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500ETF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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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ETF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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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ETF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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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ETF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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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 ETF 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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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 500ETF 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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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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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中证500ETF,证券代码:5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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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0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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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沪深300ETF”,代码为5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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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沪深300ETF",代码为15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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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代码:15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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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代码:15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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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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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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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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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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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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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变动价位(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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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标的为股票的,期权交易的委托、申报及成交价格为每股股票对应的权利金金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合约标的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期权交易的委托、申报及成交价格为每份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对应的权利金金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01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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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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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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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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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15-9:25,9:30-11:30(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下午13:00-15:00(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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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单笔最大下单(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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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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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价单最大下单(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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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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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仓(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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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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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停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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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幅限制(2.1)熔断机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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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幅限制(2.1)熔断机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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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幅限制(2.2)熔断机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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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幅限制(2.1)熔断机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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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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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限价委托、市价剩余转限价委托、市价剩余撤销委托、全额即时限价委托、全额即时市价委托以及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委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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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限价和市价申报:普通限价委托、全额成交或撤销限价申报、对手方最优价格市价申报、本方最优价格市价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市价申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申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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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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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开仓、卖出平仓、备兑开仓、备兑平仓以及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买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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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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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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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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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1个平值合约、4个虚值合约、4个实值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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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价格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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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或以下为0.05元,3元至5元(含)为0.1元,5元至10元(含)为0.25元,10元至20元(含)为0.5元,20元至50元(含)为1元,50元至100元(含)为2.5元,100元以上为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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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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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式(到期日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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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指令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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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9:15-9:25,9:30-11:30,13: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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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9:15-11:30,13: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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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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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交割(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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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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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日次一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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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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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保证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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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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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含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期权经营机构自营业务,下同)单个品种权利仓持仓限额为5000张、总持仓限额为100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00张 。新开账户单品种权利仓持仓限额为100张、总持仓限额为2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400张 ; 经期权经营机构评估认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开户满10个交易日、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100张且具备三级交易权限的客户,权利仓持仓限额1000张、总持仓限额20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4000张 ; 经期权经营机构评估认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开户满10个交易日、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500张、自有资产余额超过100万元且具备三级交易权限的客户,权利仓持仓限额2000张、总持仓限额40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8000张 ; 经期权经营机构评估认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开户满10个交易日、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1000张、自有资产余额超过300万元且具备三级交易权限的客户,权利仓持仓限额为5000张、总持仓限额为100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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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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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涨跌停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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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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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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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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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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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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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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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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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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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熔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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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竞价期间,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涨跌幅度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小报价单位10倍的,该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集合竞价交易结束后,合约继续进行连续竞价交易。盘中集合竞价交易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恢复交易并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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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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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开仓保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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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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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Min[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 ×合约单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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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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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维持保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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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合约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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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Min[合约结算价 +Max(12%×合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合约单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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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收盘价-行权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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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化,以交易所或公司通知为准,并不对此表单独出具变更通告。【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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